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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足球等教学课例征集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1-26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校园足球作为突破口,推进体育教学改革,经研究,市教委决定开展北京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等教学课例征集及评选工作(以下简称"课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课例评选工作,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本区县课例评选的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高度关注足球教学在学校中的开展情况,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和实践,切实推进足球运动在校园中的普及和推广。足球教学课例作为专题列入体育课例评选中,旨在引导区县教研人员和一线教师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教学实践,探索校园足球发展的有效路径。同时,要继续做好篮球、排球、田径、体操和武术等项目的课例征集工作。

  三、各区县教委要以开展课例评选为契机,深入教学一线开展调研工作。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学校或教师整改。学校要利用校本教研时间开展教学技能比赛,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市、区交流,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四、课例评选分学校、学区(片)、区县和市级评选4个阶段进行。所有参加评优的教师要上好公开课,并积极参加不同阶段的展示交流活动。区县要组织中小学体育教师到现场观摩,加强教师间、学校间的教学交流与学习,扩大优质课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五、各区县教委要依据《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体育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及评选方案》(见附件)和《北京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试行)》(附表1),组织专家现场评审。评审工作要坚持标准、择优选拔、兼顾均衡、适度倾斜;现场评审时,要按照《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标准》(WS/T101-1998)的要求,对体育课进行运动负荷监测,确保体育课堂教学的实施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各区县要在9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评选工作。并按照名额分配(附表2)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课例。10月9日(星期五)前,以区县为单位统一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教研中心体育教研室。

  七、推荐工作结束后,市教委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上报课例进行评审,并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和数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区县上报评优课的整体情况研究确定。市教委将在此基础上,组织足球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择优推荐教师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各区县要将评选结果作为体育教师业务考核成绩的重要部分纳入教学(业务)档案。

 

附件: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体育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及评选方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月21日

(联系人:樊伟、李忠诚,联系电话:8209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