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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知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调研的通知

2012-06-14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为了解《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及教育部《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等有关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政策在本市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深入开展,教育部决定于2010年9-10月对本市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全市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

  二、调研方式与内容

  本次调研采取自查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调查了解的情况真实全面可信。

  (二)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1.各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对本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市教委体卫艺处;

  2.各中学及时将调查表上报所属区县教委,各区县教委审核后填写县(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教委体卫艺处。

  联系人:宋玉珍

  联系电话:66074637 66074428(传真)

  通讯地址: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邮箱:syz@bjedu.gov.cn

  附件:

  1.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调查表

  2.县(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